平凉市总工会关于对拟推荐“甘肃省五一巾帼奖”集体和个人进行公示的公告
根据甘肃省总工会《关于2022年度“甘肃省五一巾帼奖”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》(甘总工办发〔2022〕46号)精神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自下而上的原则,经基层工会民主推荐,县(市、区)、平凉工业园区总工会,市直系统、直属单位工会,中央、省驻平有关单位工会审查公示,市总工会审核,市委常委会审定,现将拟推荐“甘肃省五一巾帼奖”候选集体和个人予以公示,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职工群众监督。如发现有影响推荐的问题,可通过电话、传真、来信、面谈等形式反映,我们将认真受理。如不存在影响推荐的问题,将按有关程序予以推荐。
公示时间:2022年4月27日—2022年5月6日,共5个工作日。
受理时间:上午8:30 —12:00 下午2:30 — 6:00
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:
平凉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0933-8211360
通讯地址:平凉市崆峒区红旗街323号410室
平凉市总工会办公室 0933-8231700(兼传真)
通讯地址: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48号
邮政编码:744000
附件:公示对象名单
平凉市总工会
2022年4月26日
公示对象名单
一、甘肃省五一巾帼奖集体(2个)
国家税务总局崆峒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
平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二、甘肃省五一巾帼奖个人(4个)
李小琴 甘肃虹光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技术质量部部长、副高级工程师
吕润霞 静宁县文化馆副馆长、副研究员,静宁县作协主席
任瑞玲 灵台县人民医院护士
胡松翠 平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副所长、副主任法医师